政策与法律法规常考知识点:参团人数不足,解除旅游合同,仅退款吗 旅行社退款法律规定

政策与法律法规常考知识点:参团人数不足,解除旅游合同,仅退款吗

首先,旅游法第63条是规定了,因未达到约定人数,组团社可以解除合同。但是,境内旅游应当至少提前7天通知旅游者,出境旅游应当至少提前30日通知旅游者。本案例中,旅行社只提前了一天。

可是,这家旅行社拿出了合同说,我们有“补充条款”的哦,张先生你是签字的哦。所以我们只退款,不付违约金的。

那么,旅行社的这个“补充条款”有用不?这就是我们今天要理解的第二个考点,可撤销合同的法定情形。合同法第54条规定,显失公平的合同,受害方有权提出变更或撤销。在案例中,我们可以看到,补充条款是以格式条款的形式出现的,由旅行社单方设定的,目的在于免除旅行社的责任,明显属于不公平的条款,损害了旅游者的利益。所以,我们可以根据合同法54条,认定这个补充条款无效。

合同的格式条款,是指为了重复使用而预先拟定,并在合同订立时未与对方协商的条款。大家可能会有疑问,签订合同不是要双方协商同意才签字嘛,怎么会有格式条款这种形式出现呢?

其实在生活中,我们常常见到,只不过大家没注意罢了。比如,保险合同,就是典型的格式条款。返回搜狐,查看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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